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两个二婚的男女双方两年前结婚了并给了女方三万元的彩礼,现在女
两个二婚的男女双方两年前结婚了并给了女方三万元的彩礼,现在女 两个二婚的男女双方两年前结婚了并给了女方三万元的彩礼,现在女方因为他生活上的不适应性格上的不和不想继续这段婚姻了,如果男方起诉女方,需要退给男方彩礼吗?
2015-08-13 21:21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5-08-13 21:57
已经登记结婚的,彩礼不需要返还。
2 张俊杰律师  2015-08-13 21:37
退还彩礼条件。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

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 隋新律师  2015-08-14 09:20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