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是否享有国家法定假日? 我在前公司工作至五月18号,月薪两千,当我把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完善后,被公司老总挑刺离开。在6月发公司发到961元,觉得不对劲。五月份1,2,3号为法定假日,10,17,24,31号为周日休息。今从外地回来,找公司老总就工薪问题咨询,得到答复,她指定的是每月为26个工作日,不管国定假日还是周日休息。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国定假日。就上述问题,特此想咨询各位专家,我应如何处理。用哪些法律条款?
2015-08-12 19:57 阿鑫鑫鑫(河北-保定)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高宏图律师 电话:15830856666 2015-08-12 20:05
享有国家法定假日
2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5-08-12 20:50
享有国家法定假日
3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5-08-12 22:46
享有法定节假日
4 孙新律师 2015-08-13 10:26
你好,应享有国定节假日,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适用的法律条款建议自己查看《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