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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
拆迁协议 去年4-6月,是我们片区签订协议的时间,由于补偿低,我一直到10月才签订协议。可是在我刚签订协议后,拆迁公司又向4-6月签订协议的人补偿每平米500元。6月过后签订的就没有,请问我该怎样处理现在签订的协议?我是不是也应该享受每平米500元?应不应该履行以签订的协议?
2011-05-06 05:46 ysB3969(重庆)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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