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宅基地转让纠纷该如何处理 你们好!我是一个农村户口人,由于我家人多地少,原有的住宅用地远低于人均住宅用地,无法满足一家人的住宅需求,就向本村的村民转了一块原宅基地后建起了房子(注转让时原宅基地上有房子后撤来新建,转让时有本村的几个见证人),现由于转让人的种种原因而发生争执,就此询问一下几个问题;
1:我们的转让是否受到法律的认可及保护。 2 如果法律不认可那该怎么处理,是否视为无效合同,如视为无效合同那转让人是否因该退还我的转让费及赔偿我新建房屋时所产生的费用。3,如视为无效那我家的人均宅基地该怎么解决,该向谁申请。急盼各位的回答与讨论!谢谢!!
1:我们的转让是否受到法律的认可及保护。 2 如果法律不认可那该怎么处理,是否视为无效合同,如视为无效合同那转让人是否因该退还我的转让费及赔偿我新建房屋时所产生的费用。3,如视为无效那我家的人均宅基地该怎么解决,该向谁申请。急盼各位的回答与讨论!谢谢!!
2009-07-09 14:23 hongti……(广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7月10日 13时29分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交换、置换宅基地法律是许可的。你们说的是买了一块地吧,对不对?那不叫转,叫买!只要你们同在一个村,那这个买卖行为是有效的。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09 15:40
要看具体材料才能确定,已经变更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买卖有效。
3 陈宇律师 2009-07-11 11:53
同意李斯才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