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育有一女儿媳不曾赡养老人,请问能否得到老人的财产 我姥姥2015.6月去世,姥爷还健在,老人育有2子1女,女儿为大,还有一个大儿子和小儿子,小儿子与2012.5月去世,育有一个女儿,小儿媳从2012.5月至今没来看过老人,也没有尽赡养义务,现在小儿媳以女儿(老人的孙女)名义起诉老人争夺财产(老人就退休工资和一套老房子),请问法律会如何判决
2015-08-11 09:17 小鱼久久(山西-晋中)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08-11 09:34
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老人的遗产,在姥爷、一儿一女、及小儿子的女儿平均分割。会判决享有遗产的四分之一。
2 朱君秀律师 2015-08-11 09:28
答;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老人的遗产,在姥爷、一儿一女、及小儿子的女儿平均分割。会判决享有遗产的四分之一。
3 孙新律师 2015-08-11 09:35
孙女可以代为继承奶奶的遗产。
4 110网律师 2015-08-11 09:36
你好,儿媳未尽赡养义务的,不享有继承权。但小儿子的女儿享有代位继承权,可代位继承本应由其父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