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老人有2/3的房子财产,他的儿子(已死)和女儿各有1/6,儿媳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 现老人有2/3的房子财产,他的儿子(已死)和女儿各有1/6,儿媳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他还有个未成年的孙子(儿子儿媳所生)可以代位继承他爸爸的那部分,老人想立遗嘱把他的2/3财产赠与他的女儿,可是儿媳说孙子未成年,有未成年保护法,这份遗嘱无效,可有此事?那么怎么分财产,老人才能尽可能的如愿把财产赠与女儿???
2015-03-02 20:46 ask201……(湖北-武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武昌陈哲律师 2015-03-02 20:48
提问过于累赘当面咨询律师
2 陈晓云律师 2015-03-02 21:04
可以立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