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赔偿问题的咨询,谢谢! 我在浙江台州开一个小饭店,父亲被别人在吃饭时打成轻微伤住院,责任是对方,饭店停业,我想问的是:对方赔偿的应该是误工费的标准还是应该是饭店的营业性损失?浙江台州的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的标准是多少?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吗?上限是多少?谢谢!
2011-05-04 20:26 dukait(浙江-台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05-04 21:28
打我电话详细咨询好了。标准要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才能决定标准。
2 110网律师 2011-05-04 20:40
请到台州律师事务所咨询。
3 钱鼎峰律师 2011-05-04 20:49
营业损失无法赔偿,估计不构成伤残,精神损失赔偿很可能法院不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