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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醉驾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朋友因醉驾发生事故,一老人被撞重伤,朋友喝多了不知道,继续走了10分钟后,与一辆汽车发生轻微剐蹭,现朋友被一审法院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期徒刑10年,想询问判决是否合适,这官司有的打吗?
2015-08-10 09:55 jkl601(河北-衡水)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北京孟宪辉律师  电话:18801091688  2015-08-10 15:11
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轻罪辩护,缓刑,从轻减轻量刑,减刑,假释,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详询来电
2 110网律师  2015-08-10 09:58
没有什么不合法
3 110网律师  2015-08-10 10:27
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8-10 10:37
对其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委托律师为其代理
5 孙新律师  2015-08-10 11:09
判决合法。
6 孙新律师  2015-08-10 16:39
合法。
7 潘建强律师  2015-08-10 22:19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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