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精神分裂症的母亲所立的公证遗嘱是否有效? 母亲今年80岁。30多年前曾因间歇性精神分裂症接受过住院治疗。出院后至今30多年间一直未去医院就诊和治疗。但她精神异常症状一直存在,最近几年更严重,有被害妄想。但一直不肯看病。请问母亲最近几年写的几份公证遗嘱是否有效?如强制送母亲看病,仍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此次诊断之前母亲写 的几份公证遗嘱是否有效?其中最初一份公证遗嘱是全部财产留给我,后面几份公证遗嘱又全部给了别人。我是独生子女,父亲已去世10年。父亲去世时,为了让母亲高兴,所有财产房产都变更到母亲名下。事后母亲立了她去世后所有财产留给我的公证遗嘱。目前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母亲仍在世,子女可以委托律师去查阅母亲立的所有公证遗嘱的内容吗?谢谢!
2011-05-04 11:38 jianna……(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5-04 11:47
答:现在可以重新立一份公证遗嘱,遗产分割按照最后所立的遗嘱执行,该办法适用并经济。
2 110网律师 2011-05-04 11:42
若能够证明立遗嘱属于精神发作的则该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
详细可来电咨询。
详细可来电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1-05-04 11:52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时所立遗嘱无效。
4 110网律师 2011-05-04 14:49
你好!
1、遗嘱是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如果能证明母亲立遗嘱是精神病发作时遗嘱无效;
2、建议在母亲精神正常的时候再立一份公证遗嘱。
1、遗嘱是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如果能证明母亲立遗嘱是精神病发作时遗嘱无效;
2、建议在母亲精神正常的时候再立一份公证遗嘱。
5 代雨庭律师 2011-05-05 08:39
你母亲需要在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重新立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