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死亡事故 我姐姐今年25岁,城市户口,未婚未育,是阳逻国棉二厂的正式工人,23号晚乘坐的摩托车与中国石油的油罐车相撞,被油罐车后轮碾压,当场死亡,油车既超载又超速,但没喝酒,骑摩托车地喝酒了,请问这场事故责任怎么定?谁是主责?赔偿金大概是多少?谢谢!
2011-05-03 18:55 119181……(湖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菲律师 2011-05-03 19:40
你姐姐无责任,可将两方起诉要求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1-05-03 20:19
你姐没有责任。单是死亡赔偿金一项大概40万
如果是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可以同时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和交通赔偿双重赔偿
如果是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可以同时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和交通赔偿双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