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怀孕期间,医院用了对胎儿有影响的药,责任该谁负? 我在3月27日去深圳的一个妇科医院,挂的不孕不育,作了相关的检查,检测结果为支原体感染.医院建议做治疗.在3月27日之时,我有提及过,一直没有采取措施同房.4月2日过去接受的治疗,治疗药物对胎儿有影响的。昨天去医院做B超显示已怀孕,医生的建议是,当时治疗的药物对胎儿有影响,不能要小孩子.请问这个责任到底 是谁负责.医院有没有绝对的责任.
2011-05-03 17:11 472399……(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03 17:24
要看医生在病史采集及检查方面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存在,则应由医院负责.
2 祝永根律师 2011-05-09 12:11
你好!
应当及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应当及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