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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增值问题
房屋增值问题 律师您们好!我将我的问题陈述如下:
我与丈夫均是再婚,06年9月10日认识,06年10月22开始同居。丈夫于2007年12月20日(取得房产证日期)买二手房一套(60万元——在延庆),首付29万元,并全部丈夫所出。我们于08年1月31日登记结婚。从08年1月起,我们共同还房款2000元/月,止目前为止共还款40000元。据目前延庆房价市场,我们的这套房子可增值到80-85万元。还有我们正在离婚,请问您们此房和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我的邮箱:qinghua_li_u@163.com   谢谢您们!
2009-07-07 16:32 唯易(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7月07日 16时46分
你无权要求分割房屋的增值部分,因为你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你只能要求分割婚后还款的部分。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07 16:46
一般的,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有,离婚时平分,增值部分可以要求分割,但是,不一定得到支持。
3 孙新律师  2009-07-07 17:04
增值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 110网律师  2009-07-07 17:18
你好!依照法律,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私产,婚后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你们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该部分增值部分应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分割。此复!
5 赵江涛律师  2009-07-07 18:45
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该部分增值部分
6 孙新律师  2009-07-07 21:30
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有,离婚时平分
7 孙新律师  2009-07-08 05:56
按他个人出资与你们共同还贷的比例分割。
8 孙新律师  2009-07-08 10:09
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该部分增值部分应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分割
9 孙新律师  2009-07-08 10:36
对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是可以要求的。
10 祝永根律师  2009-07-08 21:03
你好!
你可以要求婚后还款的一半!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11 孙新律师  2009-07-21 19:50
您好!建议您带好相关材料到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天创世缘D1座1506号北京市新坐标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为宜,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孙律师常年联系电话:1358180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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