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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质量问题
房屋装修质量问题 我在上海与亦帆装修公司签订住房装修合同。合同约定遵照国标(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装修中亦帆公司做抹灰工程施工时,对抹灰前的墙面和抹灰中不同材料交接处的加强措施,未按合同、合同法和有关的验收规范及法规作隐蔽工程的签名验收,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我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和国标(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隐蔽工程的定义,向装修单位提出返工或赔偿要求,符合维权的法律规定吗?为什么上海仲裁委员会不予支持?
2011-05-01 16:03 邓老若(上海-普陀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01 16:16
你们合同中可约定仲裁了?如果没有,那就不能申请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2 贾金勇律师  2011-05-01 16:50
民事纠纷,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有效的仲裁条款,仲裁委一般是不会受理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处理。
3 徐璐律师  2011-05-01 17:23
仲裁委受理后,你是否提交了相关证据?你的主张需要有证据支持,如果确实是装修公司的责任,那么你有权利得到赔偿或者要求装修公司返工。
4 110网律师  2011-05-02 10:58
仲裁、诉讼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实务经验的。当遇到具体法律事务时,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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