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 我家有一套38.6平米的老房子。在一九七几年的时候以每月五十元人民币的价格出租给别人,并签订了长期租凭合同。我有房产证书以及房屋使用权证书,现在我可以要求给他加租或者收回房屋吗?
2011-04-29 01:36 cEZ6874(四川-宜宾)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4-29 02:04
在一九七几年的时候以每月五十元人民币的价格出租给别人,并签订了长期租凭合同.
最长租赁期限是20年,我个人认为可以要求给他加租或者收回房屋
最长租赁期限是20年,我个人认为可以要求给他加租或者收回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