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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赔偿
占地赔偿 请问土地赔偿这样分【无户口有土地;嫁出去的;死了的;分全份;有户口无土地;老婆无份;小孩半份】合理吗、怎样才合理。。。。
2011-04-28 21:07 胡春(重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4-28 22:09
要看村民代表大会的决定。
2 110网律师  2011-04-28 21:18
你这个太笼统了,说说你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3 张宰宇律师  2011-04-29 06:30
可以下标准确定是否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是,可以要求同等村民待遇。
10、农嫁女或入赘男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当以是否在配偶对方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是否依赖于对方农村土地作为生活保障为基本判断标准。(1)农女嫁出后,在男方较为固定生产、生活,并依赖于男方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的,无论其户口是否从原集体经济组织迁出,均应认定具有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2)农女嫁出后,户口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地亦未收回,但本人或者与其配偶均外出务工,并未在男方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应认定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3)农女嫁到第八条所称的城镇,户口迁入男方,无论其在娘家生产、生活,还是在城镇生活,只要未纳入国家公务员序列或者事业单位编制(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除外)的,应认定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4)农女嫁出后,因为离婚,又回原籍居住生活,但户口未迁回,应认定具有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但在原籍重新分得了承包地的,可以认定为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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