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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铁路占地,附属物赔偿
修建铁路占地,附属物赔偿 十年以前种的三亩大樱桃树(近四百棵),现在正是盛果期,因修建铁路,占去三分之一,当时铁路及政府有关部门初步认定为137棵盛果树10棵幼树,但经过一段时间又改为90多棵初果树,按每棵三百元赔偿(盛果树每棵500元),我们觉得不合理,树是十年以前载的,十年以前我们并不知道此处要修铁路,遂要求当地政府复核,但被拒绝,你们能帮我们分析分析吗?老百姓种点东西不容易,为何惨遭此结果
2011-04-12 20:53 乙草(山东)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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