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面转租问题 铺面出租18天,乙方只付了11000.00的预付款。剩下的房租至今没有交给甲方。请问这种情况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吗?合同上有写;若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逾期未交租金金额每日千分之四的滞纳金并补交租金;乙方逾期交付租金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不退赔定金及保证金。
2011-04-28 20:48 韩佟竺(云南-玉溪)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1-04-29 23:50
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乙方未付的租金及滞纳金!
2 110网律师 2011-04-28 20:54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执行
3 110网律师 2011-04-28 21:16
您好!你可以按照约定解除合同,但是要通知对方。
4 110网律师 2011-04-29 09:47
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就可以了。
5 110网律师 2011-04-29 13:15
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