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要求增加抚养费 我们2003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05年由于生活琐事导致离婚,离婚后孩子有前妻监护。当时法院判决我每年给付抚养费2160元,相当于180元每月。今年(2011年)我接到法院传票,说是前妻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每月增加220元,即每月400元。每年4800元。现在问题是我没能力增加这笔费用。我没有固定工作,每月工资牵扯计算只有4000元,需要负担以下几个人的生活开支。①离婚后我又再婚现育有一女需要抚养;②现配偶带来一女孩需要抚养。③去年开始我又得了乙型肝炎,这两年每年医疗费大概在2万元。④我父母亲在家务农,基本无收入,而且我父亲长期糖尿病,每年需要我负担3000元医疗费;⑤我岳父在家务农,基本也无收入。每年需要2000元开支。⑥我丈母娘从2006年开始生肝腹水去年逝世。这期间光医疗费大概花去10万元。照我现在的收入,再对照现在的开支,就是不增加抚养费,我每年都要超值不少。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用什么办法能不增加抚养费。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庭上如何辩解?
2011-04-28 16:21 ntsj18……(江苏-南通)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29 11:32
只要不超过你的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法律会支持。建议按照对方要求及时沟通处理。对方要求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