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应得到多少补偿 我2009年2月2号入职。到2011年4月19号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被业主投诉,但未对公司和业主造成损失,公司人事经理说对公司造成荣誉造成损失,说只补偿我一个月工资,请问我应该得到多少补偿。
2011-04-28 15:22 Hbq5383(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4-28 15:34
应当给予两个月的补偿。
2 戎双双律师 2011-04-28 15:38
如果你没有法律上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单位单纯以被业主投诉或者公司荣誉受影响而解雇你,应当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你5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注意不是经济补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具体参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
(注意不是经济补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具体参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
3 110网律师 2011-04-28 15:38
你好!工作满一年补1个月工资,您工作满2年 应当补2个月工资。
4 孙新律师 2011-04-28 15:48
如违法解除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赔偿。
5 刘锐律师 2011-04-28 16:06
公司不支付你5个月的工资你可以委托律师劳动仲裁。
6 朱孟喜律师 2011-04-28 16:29
支付2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是否有合同 缴纳保险
是否有合同 缴纳保险
7 李建成律师 2011-04-28 16:53
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赔偿。
8 常路律师 2011-04-28 17:20
您好!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你可以得到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即:5个月本人工资。
9 丁磊律师 2011-04-28 19:27
公司应支付你5个月工资,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