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放假 我原在一个国营工厂工作.1998年的时候因企业经营不善所有职工全部下岗,工厂承包给原厂里的一位领导,只留下十来个工人上班.而其他人则像放长假一样回家,每月无任何生活补助,包括社保也从未交过,但是县里的相关部门至今尚未批准该企业破产.至今未给任何说法,请问这些职工是否可以申请赔偿?以及可以获得什么赔偿? 如果个人现在想与单位 解除合同,还会有补偿吗?
2011-04-27 16:16 Ezh2890(山东-德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德州知名律师付宗峰律师 2011-04-27 16:21
你好,可以要求必要的生活费用,如果提出辞职,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及大约十二个月工资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