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民事法律咨询
中外合资企业抵债资产怎样处置
中外合资企业抵债资产怎样处置 2001年由法院调解书将抵债担保的房地产划给银行房子已经更名为银行土地是集体建设用地无法更名,后来银行将担保人的房地产拍卖了,余下的房地产剥离给东方公司了2007年东方公司又以打包的形式卖给个人了,请问东方公司处理是否合法。谢谢。
2011-04-27 08:34 CIx8986(吉林-长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27 09:28
东方公司的处理并不违法;如果东方公司办理了房产证后将房屋出卖,那么买卖合同有效。
2 110网律师  2011-04-27 16:37
  合法。东方公司本身就是处理不良资产的公司。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