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外方企业卖给另一方外资企业原来的外方企业有抽逃资金行为新来的是否应该承担原来外方抽逃行 中外合资企业,外方企业卖给另一方外资企业原来的外方企业有抽逃资金行为新来的是否应该承担原来外方抽逃行为
2010-11-30 19:37 wpyu26……(辽宁-营口)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1 10:30
企业是先后承继关系,即企业没有变更,企业需要承担股东变更前后的责任。
如果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是前任的股东的行为,如果在股份转让协议中没有体现的,法律规定是股东有抽逃行为的,可能构成抽逃注册资金罪,那后来的股东没有行为,也没有故意,自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行为方面,如果股东承接了全部的债权债务,也要对原股东的行为负责。
如果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是前任的股东的行为,如果在股份转让协议中没有体现的,法律规定是股东有抽逃行为的,可能构成抽逃注册资金罪,那后来的股东没有行为,也没有故意,自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行为方面,如果股东承接了全部的债权债务,也要对原股东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