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放高利贷吗?! 您好我想请问您:今年我借钱给一个外地朋友60000元周转他工厂资金,答应每月给我分红15000元,也算是名义上的入股,后来因为他工厂是在不景气,多次向他要账都没能要到..现在他没通知我就走了,并无法取得联系,我很是气愤!正准备报警,怕别人说我是在放高利贷!请问您我这算是放高利贷吗?希望您能帮我解开困惑,谢谢您!
2011-04-27 00:18 fPc4582(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1-04-27 09:41
合法部分应当受法律保护,可依法诉讼,可委托律师帮助
2 朱君秀律师 2011-04-27 07:21
答: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在法律规定的4倍银行同期利率内,可以得到法律支持;因此,你可以提起诉讼。
3 张勇律师 2011-04-27 07:32
1,你这不是放高利贷,是名为入股,实为借款关系。
2,你应及时请律师起诉对方,不然,过了诉讼时效,你就要不回钱了。
2,你应及时请律师起诉对方,不然,过了诉讼时效,你就要不回钱了。
4 李开宏律师 2011-04-27 23:59
这属于名为借贷, 实为入股,建议您做债权处理, 入股的股份依法是不得退回的, 只能股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