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省级专项 我单位是个国有事业单位,有一个六十多万元的省级专项,因为主管机关等部门说相关材料市里通得过,省里来验收可能通不过。于是单位一把手指使手下对此报告材料进行“完善”,不仅乱说谎、乱编,还将很多已经入过账的发票重复编进去以造成产生大量“专项经费”的假象……这属于什么性质?法律上如何定性?谢谢
2015-07-31 07:48 得理多(浙江-嘉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电话:18611808286 2015年07月31日 08时27分
违纪,严重的违法
2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7-31 08:08
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