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准生证发放问题的咨询 本人于6年前与前男友非婚生下1女,4年前分手女儿归男方。去年与现任丈夫登记结婚,现在怀孕有3个月了,去计生办拿准生证时,负责人说我们不属于初婚,之前的已经构成事实婚姻,而且已经不是第一胎,所以不发放准生证。请问第一胎是如何定义的?是针对男女双方还是女方?计生办不发放准生证是否合理?如果我要提起诉讼,需要哪些程序
2011-04-24 20:02 燕酱(广东-肇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25 10:35
是针对女方。那就按照计划生育局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