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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财产分割,借款证明
房屋财产分割,借款证明 婚后买房,女方父亲出资30万元,本想共同拥有房屋但因父亲是外地户口所以只写了女方个人名子,女方叔叔出资50万元属于借款,现在离婚,请问女方该怎样才能分得更多财产?需举出什么样的证明?律师可否能帮找证明?
2011-04-24 08:17 kaixin……(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4月24日 08时37分
在女方将房产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前,应该有父亲赠予自己女儿的声明,才能保证该房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的出资和叔叔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平均分割及分担.
2 朱君秀律师  2011-04-24 08:28
答:1、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地平均分割;2、男方有过错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3、可以聘请律师调查取证。
3 孙新律师  2011-04-24 08:29
婚后买房,女方父亲出资30万元,对于财产的形成作出了主要贡献,应分得更多财产。
4 孙新律师  2011-04-24 08:44
可以肯定的是,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对于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共同分担。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5 赵江涛律师  2011-04-24 09:40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银行的打款属于证剧
6 风志律师  2011-04-24 10:14
30万元可以作为借款来主张。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共同债务共担。
7 李建成律师  2011-04-25 10:09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8 赵亮律师  2011-04-25 18:12
1,房屋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
2,购买房屋使用的首付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3,父亲当时没有明确声明赠予女儿所有,那么视为两人共用。但如果父亲没有明确声明是赠予,30万也可以作为借款处理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如有需要请来电,以作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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