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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位内部认购房的转让问题
关于单位内部认购房的转让问题 你好 某单位给员工盖福利房,文件要求该房在取得房产证3年之内不得转让。我现在和该员工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协议在3年后他将该房子过户给我,该房款由我们支付,同事支付他一笔转让费,请问这样做是否违规。如果中途被他们公司查到这件事,而取消该员工的分房资格,我们能否获得赔偿。
2011-04-23 21:38 MLJ9887(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4-25 14:08
合同有效,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物权关系不发生变化。
2 陈晓云律师  2011-04-23 21:42
约定三年后转让的,合同有效。
3 康治斌律师  2011-04-24 00:48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只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但房产属于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只有拿到房产证3年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而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产权始终属于原房主所有,原房主可以随时违约不同意过户,而购房人只能按购房协议要求原房主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责任,可能无法要求到房屋的产权。合同本身的效力不受物权能否变动的影响,即使物权不能变动,债权合同仍然有效。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4 王琪翔律师  2011-04-24 05:21
风险大
5   2011-04-25 22:02
合同有效,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物权关系不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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