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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纠纷
货款纠纷 我与原告方两个人签了民事调解书,因为两个人是合伙关系,调解书没有规定我把钱给谁,我和其中一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以履行完毕。另外一人不服,还继续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说,申请强制执行的人先申请的,你就是给另外一个人100万也没用。请问我和他达成的协议有效吗,我履行完毕的货款是不是白给了呢?谢谢
2011-04-23 19:51 正义正(河北-石家庄)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4月24日 06时32分
和解协议有效。合伙人其中一人的和解行为应视为对另一人的代理行为,他的意思表示视为全体合伙人的意思表示。如果另一人认为和解协议损害了他的利益,他就应当依法追究合伙人的责任。执行法官的表达是不正确的,你可建议那法官离岗学习后再从事法律工作。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4-23 21:40
应当有效。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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