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纠纷 我以前在一家公司做会计,跟供应商对账,上面有我的签字,但是现在我没在那家公司了,供应商要告我,叫我在法院的单上签字,我不想签,这样对我有什么危害没?
2011-04-02 08:08 sxA3509(福建-泉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4-02 08:13
答:由公司承担责任,你不是合格的被告。
2 贾金勇律师 2011-04-02 08:29
委托律师介入。
3 孙新律师 2011-04-02 08:35
供应商应当起诉你们公司,你签字是职务行为。
4 110网律师 2011-04-02 09:16
你履行的是职务行为,如果有收到法院的材料,个人建议你积极应诉,具体可与我进行联系。
5 110网律师 2011-04-02 10:54
你好,据你所述你属于职务行为,该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此事与你无关。
6 110网律师 2011-04-03 00:38
你好,你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你必须积极应诉,证明这是你与原公司的劳动关系,否则由于有你的签字,法院可能会认定是你的个人行为。。。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