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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有个事想咨询一下,两天前因邻里纠纷现已备案,起因是他家污蔑我十六岁的儿子在他们家井边小便
律师你好!有个事想咨询一下,两天前因邻里纠纷现已备案,起因是他家污蔑我十六岁的儿子在他们家井边小便 律师你好!有个事想咨询一下,两天前因邻里纠纷现已备案,起因是他家污蔑我十六岁的儿子在他们家井边小便,后来他先去告诉孩子的奶奶,再来找我让我好好管教孩子,否则就报警,我就说你有证据就去报好了,大概五分钟我听到他们家和孩子奶奶的吵架声我就过去了,在争吵之中手碰手导致她人手背上有粉碎性骨折,但我要说清楚这绝不是打她引起的,请问这个事情追究起来我要不要负刑事责任,还有责任的分配又会是怎样的
2015-07-29 10:13 ask201……(浙江-嘉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5-07-29 10:32
如果是你造成的,对方构成轻伤的话,涉嫌故意伤害罪了。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5-07-29 11:24
报警,派出所负责调查清楚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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