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生意我先给了对方5万,用于交房屋租赁的租金等,但对方快3个月了还没給我打收条 合伙生意我先给了对方5万,用于交房屋租赁的租金等,但对方快3个月了还没給我打收条,租赁合同上只写他与房东的租赁关系。他是法人代表。但我们店已经经营2个多月了,店里的广告印刷品上都有我的名字和职称。另外厂家发货給我们,收货人是我,跟厂家签约的人是我,请问能否证明我们是合伙生意?对方不承认我給他5万现金。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5-07-27 12:33 ask201……(黑龙江)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