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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合同一年房租交完不见人影
五年合同一年房租交完不见人影 我有一个一楼门点签定了五年协议,当时约定一年一交租金,除首次和一次性交齐外,都要提前一个月交下一期租金。现在第一年已经期满了,可是对方一直没有交租金,打电话经常不接,就算接了也是说家里现在有事继续租过几天就交。现在我想请教一下,我是不是可以在他一年期满的时候没收到他的租金就可以立刻收回房子,或者有没有其他可以和他不用见面就可以解除合同的方法。(注:现在房子已经过了一年,第二年的房租没给,合同上没有约定如果不交房租有什么处理方法)。现在让我很苦恼!
我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说:“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约定的租金支付期内承租人未付租金的,你可通知他,给他一个合理宽限期,但你要留下通知证据。他若在宽限期内还未付租金的你可直接解除合同,通知他就行,同样留下证据,然后收回房屋。
但:我不知道如果我要通知他交房租,给他宽限期的话,需要留什么样的证据(什么样的证据算是合法有效),因为基本他不可能跟我见面,打电话都经常不接,我跟他的电话录音\短信能作为证据吗。如果联系不到他,没法通知他宽限期怎么办?是否法律上有规定最长宽限期,是多长时间,总不能是到5年到期的时候吧。如果房屋内没有他的东西,只有一张床,没在协议上体现,剩下的就是正常的暖气片、门(应该还不至于能那么无耻,但也要问下),我要是想收回的话,还需要做其他的准备工作吗?公证物品的话,费用谁出?协议剩下的四年年限,我可以用法律来向他索赔吗?谢谢了。
2009-06-29 15:25 xiaoxi……(辽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6-29 16:26
属于对方违约,你有权解除合同。
2 110网律师  2009-06-30 12:10
合理的宽限期是指在他交完第一年的租金的租期过后的一段合理时间,你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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