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未作帐,如何追责,(所有发生额和交易额都是通过法人的私人账户)谢谢! 去年9月,与朋友投资开一个旅行公司,(法人是A,监事是B,我是C),总投资40w,因A全权管理运营不拿工资,转化成20w的投资,实则投资是20W。由此,A占75%,B占15%,C占10%.由于是朋友,出于信任,半年来基本没有过问公司情况,只在中途A联系所有人,资金紧张,需再扩充投资,在原比例不变得情况下,A再投5W,B投3W,C投2W,总投资变成60w。在5月的时候,因为从没有看过帐,C决定去查看一下账目,才知道流水账只做到1月,后半年连流水账都未做,凭证更是没有,然后就想查看账目流水,结果得知从开始所有的发生额和交易额都是通过A的私人账户进行,公共账户基本没用。逐产生转让退出想法,但是A用各种理由一直骗,一直拖,迟迟未能兑现其承诺,我想请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作为本公司最小的股东,能用什么方式进行维权,做生意有赔有赚,但总不能凭他一口说赚就赚,说亏就亏,我该怎么进行维权与追责?另外,如果A想补前期该做的帐,能不能补?假如补了以后,我如何考证是否是假帐?
2015-07-22 10:38 rain_g……(四川-成都) 已有 14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5-07-22 12:44
您好,可以起诉维权
2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5-07-29 07:09
目前公司的违法的情形有:
1、不依法设立公司财务账目,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由财政部门进行纠正并给予主要负责人罚款处罚。
2、将公司存款存入私人账号,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由工商部门进行纠正并给予主要负责人罚款处罚。
以上两个方面同样直接损害了股东的权益和公司的权益,但上述两个原因不能申请公司解散,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解散情形。
基于以上两种情况,你有权提起三个方面的起诉:
第一个诉讼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查阅会计账薄。
第二个诉讼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你作为公司的监事,有权直接以公司的名义起诉董事A,要求赔偿。
第三个诉讼是:你作为股东,你有权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董事A,理由是损害了作为股东的权利。
1、不依法设立公司财务账目,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由财政部门进行纠正并给予主要负责人罚款处罚。
2、将公司存款存入私人账号,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由工商部门进行纠正并给予主要负责人罚款处罚。
以上两个方面同样直接损害了股东的权益和公司的权益,但上述两个原因不能申请公司解散,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解散情形。
基于以上两种情况,你有权提起三个方面的起诉:
第一个诉讼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查阅会计账薄。
第二个诉讼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你作为公司的监事,有权直接以公司的名义起诉董事A,要求赔偿。
第三个诉讼是:你作为股东,你有权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董事A,理由是损害了作为股东的权利。
3 何元金律师 2015-07-22 10:51
你好,你可以把你股份转让给他们。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
4 110网律师 2015-07-22 10:56
你好,协商不好可以起诉处理。
5 都燕果律师 2015-07-22 11:00
你好,股东有查账的权限,关于账务查看,你可以委托会计师出面解决
6 尹朝阳律师 2015-07-22 11:53
需要有依据,可以查询账目。必要时可以转让股份或申请回购股份。
7 110网律师 2015-07-27 15:15
你好
1、你作为股东,是可以转让股权的,如果其他两位股东不同意接收股权,你可以对外转让给第三人,另外两名股东无权干涉。
2、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所以,你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你作为股东,是可以转让股权的,如果其他两位股东不同意接收股权,你可以对外转让给第三人,另外两名股东无权干涉。
2、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所以,你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8 凌爱军律师 2015-07-27 17:01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作为股东,您可以对外转让您的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该购买,其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次,《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因此,如果董事违反上述规定,其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最后,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首先,作为股东,您可以对外转让您的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该购买,其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次,《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因此,如果董事违反上述规定,其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最后,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9 110网律师 2015-07-27 17:34
股东有知情权,可以查询公司的财务账册;如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账册不符合会计准则,可以要求整改,如果确定不能整改,可以提出清算申请。在控股股东不能提供账簿情况下,清算往往不能进行,这种时候法院会终止清算程序。此后,你便可以据此要求控股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这个赔偿数额就是你的出资额。具体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10 110网律师 2015-07-28 09:06
可以通过起诉途径解决。
11 潘怀宣律师 2015-07-28 17:18
你作为股东有权查看公司账务,有知情权的,您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公开账目要求审计查账。
12 张德华律师 2015-07-29 16:48
你好,你可以把你股份转让给他们。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
1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7-30 12:14
协商不成,通过正规程序申请解散公司,
14 周喜豪律师 2015-07-31 09:44
协商不好可以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