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本人于2014年7月在某公司上班,期间未订立劳动合同,于2015年6月离职后听朋友说可以主张二倍工资,于是提起了仲裁。可是在仲裁过程中,单位出具了我在入职时签订的入职表,上面有一些我从未看过的条款,是用人单位在仲裁时听了律师的建议加入的,这些条款主要有:工资中含保险300元,聘用期一年等等。单位有一部分员工是缴纳社保的,但是我们绝大部分都没有。开工资的时候也没有给我们工资条。而且仲裁也采纳了对方的建议,视为劳动合同。判我败诉了。如果我再提起民事诉讼,应该怎么办呢?家是农村的,父母又年老多病,实在没钱请律师,就麻烦各位律师给我一点建议,不胜感激。
2015-07-21 10:24 474042……(辽宁-沈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5年07月21日 10时39分
对仲裁不服可以起诉的。可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当初您入职时签订的入职表与公司后出示的入职表不一致,且您实际上并没有享受到社保等。
2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5-07-21 11:24
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隋新律师 2015-07-21 10:25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刘丹律师 2015-07-21 10:29
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