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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房产已经过户,公积金贷款还没有下来,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期限,三个月了,我有违约吗?
买二手房,房产已经过户,公积金贷款还没有下来,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期限,三个月了,我有违约吗? 本人今年买了二手房,付了首付,合同注明公积金贷款,没有约定最后付款期限,房产5月份已经过户到我名下,并已经拿去抵押给公积金银行申请贷款了,但这个公积金超级慢,到目前还没有发放贷款,房子在过户后卖方就以租赁的方式交给了我,并收了两个月房租,请问,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应该是我的房子,还需要支付房租吗?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有没有违约?我方可有违约?
2015-07-21 10:12 justfo……(安徽-合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年07月21日 10时41分
首先,房产过户后,原房东无权收取租金。出卖方有违约行为。
其次,你付了首付款,并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已经履行了付款义务,并无违约的行为。
最后,你可要求出卖人返还收取的租金。
2 徐亮律师  2015-07-21 10:58
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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