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关于投诉检查机关的问题。。 我们是被害人家属,当时案子移交检察院时,期间寄过一张被害人通知书,我们告知他们要刑事附带民事的,他们说到时候提起公诉了,会通知我们去法院附带民事诉讼,但是当我们再联系检察院的时候,此案已经审判了,我们错过了刑事附带民事的机会。而且法院这边连判决书都是我们去问他们要,他们根本没有主动来联系过我们。
所以在此问下我们有没有去投诉他们检察院和法院的权利,应不应该投诉呢??想想真的很气愤。
所以在此问下我们有没有去投诉他们检察院和法院的权利,应不应该投诉呢??想想真的很气愤。
2011-04-16 21:54 胡萝卜姐姐(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袁文祥律师 2011-04-17 09:36
1、你们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2、对法院和检察有意见,可以向上一级法院和检察院反映,也可向人大反映!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2 110网律师 2011-04-17 15:07
你可以另行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解决。
3 李军律师 2011-04-17 21:10
1、投诉没有必要,案件也不能重新来过;
2、你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要求赔偿。
详情,电话联系,预约面谈。
2、你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要求赔偿。
详情,电话联系,预约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