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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就职于天津一家公司,我们公司是综合工时制,但是每天上班12小时
本人就职于天津一家公司,我们公司是综合工时制,但是每天上班12小时 本人就职于天津一家公司,我们公司是综合工时制,但是每天上班12小时,一周工作量超过44小时一个月超过176小时,我们公司规定每小时加班费9.5元,但是每天超过8小时工作量之后没有1.5倍,周六日没有两倍。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两年,我们想找公司找回这两年时间内超过正常出勤时间以后的1.5倍,但是公司不给,并把本人安排到一个单独的房间,不干活,每天只是说培训,但是并没有人管我们,而且只给我基本工资,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2015-07-19 21:24 ask201……(天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07-19 22:29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加班工资,但前提是收集证据证明你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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