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人身损害法律咨询
保险代理人在单位出现事故,造成脚三踝骨折,加钢板、钢钉,能否要求单位赔偿
保险代理人在单位出现事故,造成脚三踝骨折,加钢板、钢钉,能否要求单位赔偿 在上班期间,出现事故,现已经造成九级残,住院20天,一年半之后要取出钢钉和钢板,请求赔偿。按工伤还是人身损害赔偿处理?本人现已退休,这是第二职业且工作已有12之久,并与单位签订了保险代理合同。工作中有业绩考核,迟到扣款,这样的“保险代理”合同我能请求赔偿吗?有什么依据?
2015-07-19 09:11 莫离昱(辽宁-阜新)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5-07-19 10:23
依据人身损害要求赔偿。
2 张俊东律师  2015-07-19 10:11
如果本人已经退休,只是依据人身损害要求赔偿。
3 隋新律师  2015-07-19 10:39
你好,按人身损害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5-07-19 17:36
可以主张赔偿,具体事宜与律师电话联系约谈或者手机微信联系。
5 110网律师  2015-07-19 22:48
人身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