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是再婚,经法院判决,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小孩由妻子抚养。小孩今年12岁了,我和妻子商量,想到派出 我和妻子是再婚,经法院判决,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小孩由妻子抚养。小孩今年12岁了,我和妻子商量,想到派出所去办理小孩的姓名变更,不知对这种行为法律是否许可?
2011-04-15 12:45 123ppq……(浙江-杭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15 12:54
建议去派出所咨询如何变更。
2 孙旭权律师 2011-04-15 22:14
基本上双方父母均同意 一起前往去办理即可。
3 110网律师 2011-04-20 10:53
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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