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法律规定有多少天~ 我进这个公司2个月了,因患腰锥盘突出提出辞急工,公司要扣300的培训费和半个月工资 。现在还在试用期,!当时进公司时只是在公司制定的一份规章制度上签名 请问这算是劳动合同吗?另外制度上规定6个月内辞职扣除300的培训费 和半个月工资合法嘛? 规章制度上写的是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合格才能转正,但是我2个月了公司还没给我转正,我这还算不算是使用期?
2011-04-15 11:10 qq2518……(湖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伟律师 2011-04-15 16:05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