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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保险出问题了
社保保险出问题了 2005年1-12月在新乡工作一年,交纳社保
2006年01月辞职离开新乡,社保未做任何处理,没有停保(当时什么也不知道),2006.06月就职于福建在洛阳的一家分公司,当时公司承诺交纳社保,截止2011.04月洛阳的公司一直未给交纳社保,最近刚刚说要建立社保帐户,交纳社保,拖新乡的朋友问了下,新乡的社保已欠费18000,要转移回洛阳就必须先交纳完所有的欠费才可以,请问齐律师我该怎么办?这18000元应该我个人承担全部还是洛阳的公司也要承担一部分,如果洛阳的公司拒绝承担我该怎么办?
2011-04-14 10:10 lyxx(河南-洛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4月14日 10时13分
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你与2006年6月到洛阳工作,这家公司就应当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对于1月到6月期间的社保需要你自己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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