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销售其所兴建的某住宅小区期房,该宣传材料称此住宅小区24-26层 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销售其所兴建的某住宅小区期房,该宣传材料称此住宅小区24-26层房屋附空中花园及泳池,并印有三面临窗封闭式空中花园的图片。我与此签订了购房订购书,并于当日分两次付清购房款274万元人民币。之后便订立了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标明:该房建筑面积190平方米,另附设花园及泳池面积约92平米,合同书附有该房平面结构示意图,与宣传材料所载内容一致,但合同书中对空中花园立体结构没有具体说明。合同还规定了买方不如期交款,卖方不如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但未对房屋建筑结构问题规定违约责任。房地产公司按约向我交付房屋,与宣传材料图片中所显示的三面临窗全封闭式空中花园严重不符,且房屋质量存有严重问题。
2015-07-15 09:14 网友(辽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年07月15日 09时21分
您好,您可以向法院起诉。房地产公司印发的宣传材料与房屋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其行为应认定为欺诈行为,您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请求返还全部购房款,并赔偿您的经济损失。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详询以便更好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