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小陈是否雇佣关系 我与小陈认识,他叫给他安装电路.日在给小陈家安装电路,在小陈家四楼的屋面上作业时,由于该处没有防护设施,致使我在作业中不慎从上面摔到三楼,当时还清醒打电话给小陈,在他的护送下到医院住院治疗,由于我的脑颅内出血,昏迷40多天才苏醒,在住院期间,小陈支付了一小部分的医药费,大多部分都是自己支付.造成我五级伤残.我与小陈只有口头协议,协议是安装完给出800元.请问我与小陈是否属于雇佣关系.
2011-04-12 20:15 罗艺(贵州-贵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4-12 20:36
不属于雇佣关系。
2 朱君秀律师 2011-04-12 20:27
答:不承担责任;你们之间属于加工承揽关系;如果小陈家的护栏存在瑕疵的话,应当在错过范围内承担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1-04-12 20:43
雇用关系
4 谷友军律师 2011-04-12 21:57
应当属于加工承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