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婆婆有三个儿子,我是老二媳妇,2003年因农村土地房屋被征 我公公婆婆有三个儿子,我是老二媳妇,2003年因农村土地房屋被征,老人愿意和我们同住,并投资和我们共同建房,建房证是公公的名字,我现在要和我老公离婚,请问,房屋应该怎样分配?该房能否转给我姑娘?以什么形式最合适?
2015-07-14 12:13 ask201……(湖北-宜昌)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丹律师 2015-07-14 14:51
您好,房屋属于您公公的个人财产,你们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之前你建房的出资,及分割房屋的增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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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车祸身亡,有三个儿子一女儿,平时都和老二在一块生活,另外两个儿子已把户口移走
0个回复公公婆婆在儿子结婚前买的房子登记的是老两口的名字,媳妇在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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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复2005年时我买了一套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该房是老王及其儿子小王在2000年由村委会易地安置所得
3个回复我在农村盖房子要占用别人一块土地,这家人儿子死掉了,媳妇又改嫁给了外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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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复你好,我咨询的问题是,河南农村的三个儿子,大儿子在农村土地承包时出生分得一份土地
4个回复请问我们家的房屋是公公婆婆们的,我老公和我无稳定工作与收入,现他有一儿子15岁刚没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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