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纠纷 我因结婚将户口迁入长安区男方村,后因感情不和导致离婚,现在我的 户口仍在男方村上。此村处于拆迁,所有赔偿费用 村上干部不承认本村有我这个人,不予赔偿 我该如何????
2011-04-12 10:04 GZD7976(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4-14 20:24
以村委会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予村民待遇。
2 康治斌律师 2011-04-12 23:1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享有同等村民待遇,村委会不给于拆迁安置补偿的,你可以以村委会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予村民待遇。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你享有同等村民待遇,村委会不给于拆迁安置补偿的,你可以以村委会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予村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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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许正文律师 2011-04-13 16:19
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