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请问,如果我在上个月15号给单位口头说要辞职,然后17号讲辞职信交给用人单位
请问,如果我在上个月15号给单位口头说要辞职,然后17号讲辞职信交给用人单位 请问,如果我在上个月15号给单位口头说要辞职,然后17号讲辞职信交给用人单位,但是用人单位以让我想想为理由,把辞职信还给了我,然后给我排请假班,现在单位突然说要我办理相关手续,但是我人在外地,情问可以请人帮我带资料过去吗?如果它给我算旷工,我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2015-07-13 17:50 ask201……(重庆-北碚)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