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加条件:如劳动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出离职,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三个月工资 合同附加条件:如劳动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出离职,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三个月工资,这个附加条件合法吗?如果我提前一个月辞职单位不让我辞我不去那做事了,需要履行附加的条款吗?
2015-07-13 16:40 117623……(福建-厦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厦门叶律师 2015-07-13 16:46
没有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即便有培训,违约金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计算
2 潘建强律师 2015-07-13 16:54
你好,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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