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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 1997年的时候父亲借了7万块钱给一个普通朋友做客运生意,双方约定年利率贰分,借款期为一年,但未能依约还清款,在9年间一共才还了2万元(1997-2006),后在2006年父亲起诉,经法院调解,法官判对方须还款14万,父亲为人很善良,只需对方还8万,约定对方2006年11月底还3万,2007年4月底还4万,同年的7月底还款1万元。可是对方只在2007年初还款1万(这还是申请强制执行才有的),后来每个月间断还个500百,400百,300百,每个月去问他要都说下次一定结清,转眼又快5个年头了,(还有判决书上没有注明如没按时还款就应该计算利息),我母亲在2004年去世后,父亲就一直在老家照顾我现年96岁的奶奶,一直都是我去奔跑这事,本人只是个家庭主妇,没办法天天去催还款,那个人又没有工作单位,申请强制执行了2次,我也在2008年申请查封房产了,现在早就过了时效,去找办案人员再申请,每次都说开会忙没空不肯接见,要不就说等他忙完手头的事再说,我该怎么办呀?还可以再起诉么?还能要求利息么?
2011-04-11 18:20 碧海仙子(广东-湛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4月11日 18时35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的诉讼原则,你爸爸的事情已经法院审理判决并进入执行阶段,因此,现在不能再起诉了,但你可以提出要求从现在重新恢复执行之日起按银行贷款利率标准计算未清偿部分款项的利息。你自己如没有太多时间处理这个事情,你可以考虑在当地聘请一专业律师全权处理你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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