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注明可以转让到期后可以收回吗 我一门面出租给别人,到期日为2015年1月底,合同注明了合同期内可以转让给别人经营,但最后转让的也只能经营到2015年1月底,因到时我要收回自己经营。我想请问:别人转让的话肯定要出转让费给前经营户,那么到期时我能无条件收回门面吗?如果收回时最后承租的承租人说他是花了转让费的,要我也给转让费给他才能让我收回门面,这算合法吗?谢谢!
2009-06-22 20:42 修修珊(湖南-株洲)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滕月辉律师 电话:13752274821 2009年06月22日 21时09分
你只要针对跟你签合同的人,到期你就可以无条件收回,否则对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2 童云清律师 电话:18073630386 2009-06-22 21:49
可无条件收回。
3 110网律师 2009-06-22 20:50
你可以无条件收回而无需支付任何转让费。
4 110网律师 2009-06-23 08:40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