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工伤赔偿法律咨询
关于工亡的赔偿
关于工亡的赔偿 我爱人是在武汉市从事房地产的。2010年5月8日因公外出看房被人抢劫杀害,7月28日工亡鉴定书下达是属于工亡,当时我儿子5岁半,岳父59岁半,岳母54岁11个月,无固定收入,和我们一起生活,靠我们赡养,但是没有无劳动能力的证明。现在涉及到社会保险基金赔付的问题
问题1;可否按照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来算
问题2;如果按照老的工伤保险条例来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按照48个月还是60个月来算,武汉市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问题3;我岳父和岳母可否拿到抚恤金,如果可以,是按照我爱人09年的平均工资为基数*30%吗,是否要出具无劳动能力的证明
问题4;单位是否应该继续发3个月的工资
2011-04-10 23:20 liuqil……(湖北-武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11 06:15
你好。建议找律师面谈较详细。
2 110网律师  2011-04-11 08:17
按照修改前的《条例》执行,具体问题请向律师当面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1-04-11 08:20
可以适用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无劳动能力证明的抚恤金很难得到支持。
4 110网律师  2011-04-11 09:01
可以要求赔偿。
5 110网律师  2011-04-11 15:10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6 110网律师  2011-04-11 18:45
可以适用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无劳动能力证明的抚恤金很难得到支持。
相关法律问题